公司业务外包的模式及其法律风险

2020年7月21日上午,东亿园区某公司人员到访东亿法律服务中心,就公司服务外包模式的相关法律事宜进行咨询。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高级顾问张家盛老师、吴佳益律师、方卓航律师助理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回答了该公司所咨询的问题。具体如下:


基本情况:

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准备将原来由兼职员工从事的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该公司特来东亿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相关法律风险。

律师团队解答:

公司使用兼职劳动一般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劳务关系模式,由公司直接与兼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模式下,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就业,企业不需要为兼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但劳务合同中需要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相关法律风险,比如兼职员工在兼职过程中受到伤害应如何处理、是否要为员工投保意外商业保险以及公司支付劳务报酬的税费处理等问题等。

第二种操作模式是业务外包,即公司将原兼职人员的业务全部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直接招用雇员从事外包的工作并负责支付雇员工资。在业务外包模式下,公司只与第三方公司发生法律关系,不用负责繁杂的员工招聘、社保、离职、经济补偿等问题,有利于降低公司与兼职人员直接签订协议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