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义诊‖合同风险防控

2020年7月28日上午,东亿法律服务中心委托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波律师、吴佳益律师组成的平商法律宣讲团队,围绕“物业服务企业风险防控”和“企业合同风险防控”两个主题,在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会议中心针对园区高管进行法律培训,并就园区高管们的现场提问进行回答。具体提问内容如下:

1.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过程中是以签字还是盖章为准?
    律师团队解答: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合同上的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不在于公章的真假,而在盖章之人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盖章之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理人的,即便其未在合同上盖章甚至盖的是假章,只要其在合同书上的签字是真实的,或能够证明该假章是其自己加盖或同意他人加盖的,仍应作为公司行为,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反之,盖章之人如无代表权或超越代理权的,则即便加盖的是真公章,该合同仍然可能会因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而最终归于无效。

2.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相关问题。
    律师团队解答:合同主体的变更可能会产生合同权利义务的变更,对此律师团队建议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主体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变更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变更的,应在补充协议中注明“双方不因合同主体变更承担任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签署解除协议后重新签订新合同,并在解除协议中明确双方不因原合同解除承担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在新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

3.关于收到函件指出公司使用的字体存在版权问题,公司应如何处理?
    律师团队解答:对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被第三方指出存在使用字体侵犯他人版权的问题,律师团队建议:一、尽量使用收费字体避免对第三方造成侵权;二、如第三方主张侵权问题,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审查并停止使用;三、如第三方以此为由对公司进行敲诈,第三方应证明我方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及该行为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总而言之,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做好防范,避免第三方的敲诈行为并及时应对。


4.园区是否可以开具“某企业由于疫情原因搬离园区”的证明?
    律师团队解答:园区出具证明主要看证明内容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疫情属于客观情况,园区出具该证明只是作为管理者证明该客观事实的存在,并不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可以出具。


5.民商事活动中受托人的越权行为对委托人会造成何种影响?
    律师团队解答:民商事活动中,受托人应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范围内从事的授权行为,该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果受托人超越授权范围并侵害委托人利益,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